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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回忆]走失,在艾泽拉斯 2006.07.05
    作者:艾泽拉斯国家地理/喋血黄小邪

    走失,在艾泽拉斯

    引子:一个公会的强大和消失,一段虚幻世界的爱情,一个卑微的刺客,一个美丽的牧师,一段艾泽拉斯的神奇旅程,魔兽一年,见证一场盛世烟花。烟花灿烂,瞬间坠落,空留光影,炫人目光。这不仅仅是一个刺客所经历和看到的艾泽拉斯,也是很大一部分人的经历,它或许是快乐的,也或许是悲伤,但是它一定是让你终生难忘的。因为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曾经生活在艾泽拉斯的土地上,笑着流泪,哭着幸福
                          ——五区*布兰卡德*部落*家园公会*喋血黄小邪

                        一
     
      很多年以后,有些人已经不想再见,有些事已经不想再提,可是为什么,我却一再想起,你温柔的脸,淡淡的笑,可爱的小虎牙以及转身时永不回头的决裂。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回忆,我的回忆,是战火中升起的一场美丽烟花,盛开在奥城寂寞的夜里。
      我是一个刺客,笑容冰冷,却有着温暖回忆的刺客。我是喋血家族诞生的第一个刺客,我叫黄小邪。
      七个月前,我出生在一个叫丧钟镇的地方,在阴冷的墓室里,我踏着先辈的灵魂而诞生。作为一个亡灵,没有血,没有肉,只有飘忽不定的灵魂和孤独的心,我注定要做一个刺客,在艾泽拉斯这片土地上独自行走。
      童年的记忆已经模糊。丧钟镇冰冷的土地上满是行尸走肉,灰暗的天空飞翔着各种奇异的鸟类。我穿着破裤衩,在这个没有阳光,没有温暖的小村子,开始了我以后漫长而艰辛的旅途。
      何去何从?这是一个问题。很多年以后,娜美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却是如此的简单而从容。我告诉她,我的过去,以及我走过的路,许多年没见过阳光,不知道雨和雪的模样,而最可悲的是,我找不到自己要去的方向。
      成长是一件残忍的事情,作为一个刺客,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他孤独的旅途,注定了要在艾泽拉斯广袤而富饶的土地上辗转忧伤。每天,我孤身和怪物斗争,在它们的尸体上寻找一些我需要的东西。断臂骷髅身上散发出让人恶心的腐臭,我在它们身上搜索一些诸如破旧的毛皮,破旧的短裤之类的东西,很难看,但是我还是得穿在身上,用来遮挡自己丑陋的骨头。一些没用的东西,就卖给商人,换取极少的铜钱。
      钱是很有用的东西,越多越好,这是旅店的老板告诉我的。我坚信不疑,因为我用钱换取了赖以生存的食物,以及一些稍微好看的衣服。后来我开始做一些交易,帮别人完成心愿,解决麻烦,然后别人会给我一些钱,或者一些宝贝。
      钱是很有用的东西,越多越好。如果当时我能给我最爱的女人买一匹坐骑,也许她就不会离开我,如果我当时能为我最爱的女人买一只戒指,也许我们会厮守到老。知道现在,我还是没搞清楚,为什么连爱情,也需要用金钱来衡量。那已经是很多年以后的事了,每当我回忆起来,心口就开始隐隐作痛。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成长起来,在无数次死亡的边缘,我渐渐地成为一个成熟的刺客。一个成熟的刺客,应该永远站在敌人的背后,无声无息,一刀致命。我的导师教会我各种生存技能,他说,在死亡靠近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保命,而不是消灭敌人,因为刺客是强大而脆弱的,他的强大是因为无与人比的攻击;而弱小,是因为他虚弱的身体,无法与敌人面对面对抗。
      一个懂得逃命的刺客,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
      在一次完成任务的时候,我需要收集5个蝙蝠的爪子,在击杀最后一个蝙蝠的时候,旁边跑来一只白色的狼,我把所有的招术都用了出来,杀死了蝙蝠,可是自己已经身受重伤。于是我急速奔跑,想逃里那只狼的追击,可是狼似乎认定了我,在我后面穷追不舍。绝望,无助,一切的词语都在脑海中一晃而过。这个时候我想到用闪光粉迷住狼的眼睛,可是包里已经没有了闪光粉,出门的时候忘记买了。我惨淡地笑,如果我死了,不是死在狼的爪子下,而是死在自己的手里。如果我能做好准备,买好闪光粉,我就会逃过这次劫难。可是一切已经不能回头。
      眼看狼里我越来越近,它的眼睛里射出幽蓝的光,这是死亡的光,将我团团包围。这个时候,我看见一个影子在朝我缓慢移动,是一个亡灵的影子,在这个时候,让我感到陌生而温暖。我朝这个影子的方向跑去。狼离我越来越近,我离影子越来越近。我只听见“嗖”的一声响,影子以其快无比的速度冲向这只白色的狼。我舒了一口气,从死亡边缘爬起来的我,坐在地上治疗自己,同时看着这个陌生的救命恩人。同样是亡灵,可是却比我强壮得多。白色的狼很快倒在他的脚下。他满手鲜血走向我,在月光下,他的脸无比英俊。我说,谢谢。他坐下来,给我绑上了绷带。
      从此以后我们成了朋友,他叫狂剑。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朋友,刺客也会有自己的朋友。有些朋友会在你危急的时候替你遮风挡雨,比如狂剑;有些朋友,在你受伤的时候,会给你补上一刀。但是无论哪种朋友,都会让你迅速成长起来。有时候,伤害是人生的一笔财富。
      时光在丧钟镇铁匠敲打的声音中缓慢流失。我在夜色里走进了导师的房间,我说,我要学习新的技能。他看着我默默微笑:“小邪,你在丧钟镇呆了那么久,该做的你做了,你也应该出去走走,看看外边的世界。而我,已经不能再传授你任何技能了。”
      没有快乐的童年,在丧钟镇阴暗的天空下已经消失匿尽。那天夜里我背上我的行囊,告别了这个地方,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
      人们怀念一些地方,是因为那些地方遇到过难忘的人,经历过难忘的事。而丧钟给我的回忆,除了腐尸难闻的气味,冰冷的空气,其他一无是处。就连我在这里遇到的唯一的朋友狂剑,也先我离开了丧钟。有时候我回收到他从幽暗城寄来的信。他说,外边的世界真大,有好多新鲜的东西,幽暗城里有自动上下的电梯,我们的女王是一个很漂亮的精灵,幽暗的门口有飞往世界其他地方的飞船。
      离开丧钟镇之后,我去了幽暗城,走了很久的路,才看见巍峨的城池隐约在迷蒙的暮色里。我站在幽暗的门口,望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们,感觉从来没有的慌张和激动。狂剑出去执行任务了,我在幽暗城迷了路。

     



      这个世界的相遇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就好象我是A,今天遇到了B,明天遇到了C,而B和C又刚好认识。也许我和B成了朋友,也就和C成了朋友。在幽暗城的护城河边,我看到了魔法师骨感十足,她脸上具有魔法师特有的睿智,穿着白色的月布长袍,仙风道骨的样子。后来她成了我的师傅,带着我在联盟和部落的战场勇敢战斗。
      那天狂剑回来了,随他回来的还有一个叫狂魔的女魔法师。狂剑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差点就不认识他了,在丧钟镇没有阳光的日子里,我不知道狂剑到底离开了多久。如果不是他那熟悉的笑容,我想,即使他走过我身边,我也不会知道他是谁。他穿着一身板甲,手里拿着一把巨剑,我看着他,觉得自己还是如此微不足道。
      我说:“狂剑,真羡慕你啊。看上去真威武。”
      狂剑轻轻地摇摇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有什么好羡慕的呢。恩,这是我的朋友狂魔。魔法师。”
      我看着狂魔,觉得她有一个很吓人的名字却有着美丽的面容,我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接了一个任务,由于我经验不足,狂剑总叫我走在他们后面,我自然乐意。当敌人出现的时候,狂剑第一个冲上去,然后狂魔在后面运气使出大火求,几下就把敌人消灭了。那美丽的动作和法术,看得我目瞪口呆。
      我一直认为,狂剑冲锋的姿态似乎很帅的。可是有一次他冲锋没冲到敌人,却掉进了粪坑里,我和狂魔笑得差点被敌人杀掉。只是后来狂剑的又一次冲锋让他失去生命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再笑得出来。
      完成了任务之后,魔术师狂魔做了很多面包给我们吃,我们坐在幽暗城门口的台阶上,一边叫着笑话,一边看夜晚的星星。晚上的时候我师傅骨感十足在幽暗的门口看到了我,于是这个美丽的夜晚,我们四个人聚在一起,谈论这片土地,谈论艾泽拉斯的种种传奇,还去见了来自联盟的美女国王。
      从此以后,我们每天在一起做任务,慢慢成长。直到走到了奥城。这一路,我们杀过无数的怪物,走过无数的路,说过无数的笑话,看过很多美丽的风景。很多年以后,这一切,也成了我的回忆。
      从这个世界存在以来,部落除了和自己土地上的怪物做斗争以外,还要抵抗来自联盟的侵略。
      战争无处不在。很多年以后,当狂剑倒在奥城门口的时候,他说的话让我终生难忘:“小邪,我不要你原谅我。我们一出生就注定了要为部落而战,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我们命运的双手沾满鲜血。所以我愿意为了爱,背叛你一次。而你依然是我的朋友。,只是在爱情和友谊之间,我选择了前者。”
      来到奥城之后,我们加入了一个叫infinity的公会。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infinity成为了当时整个部落最强大的公会。可是后来,infinity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再想起,而我,却是一再怀念。
      公会成功第击杀了黑龙公主,在奥城挂上了它的龙头,那个时候,我们的激动不言而喻。整个奥城都在为我们欢呼。在人群中,我看到娜美的脸在阳光下极其可爱,一袭白衣,如梦如幻,在那一瞬间,我爱上来这个来自巨魔族的漂亮牧师。
      艾泽拉斯大地有着很多重高智慧的种族。亡灵,巨魔,兽人和牛头人组成了强大的部落。而侏儒,矮人,人类,暗夜精灵构成了联盟。多少年来,部落和联盟为了争夺土地和资源,发生了不计其数的战争,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而在战争中产生的爱情和友谊,却是如此的珍贵而短暂。
      而我,喋血家族第一个刺客,黄小邪,卑微,弱小,在爱情的面前,却望而止步,惶恐不前。那时候狂剑和他的朋友狂魔已经开始和公会里的其他人开始了挑战熔火之心,里面的怪物带着我们需要的装备和武器,有了这些,会让我们在同部落的战争中显得更为强大。我却因为没有能到达一个刺客的要求,不能去熔火之心挑战怪物。于是一切变回了从前。很多时候,我独自坐在奥城的门口,看着晴朗的天发呆;有时候自言自语,说一些自己都不懂的话。
      娜美那个时候已经是公会的主医疗师,团队的坚强后盾。我很少能见到她,有时候在奥城的池塘边,她会安静地钓一会鱼,而我站在她面前,却不知道说什么话。她对我笑,笑容落在池塘里,荡漾开来,一阵温柔。
      如果一个人的心可以偷的话,我愿意做一个刺客。可是我偷得了别人的财物,却偷不到一个人的心。就像后来狂剑在那娜美面前大声地说我:“你以为你是谁?一个贼而已,猥亵,弱小,毫无勇气和能力,你拿什么来和我比?”
      回忆是没有逻辑的东西,在奥城的人群里,我低头不语,独立独行。一个刺客的孤独,无与人说。

     



      很久以后,我和往日一起在infinity朋友坐在奥城门口的小山上回忆往事,回忆在infinity的时候的快乐的时光,耀眼的阳光穿过野猪农场照在我们的脸上,却始终没有温暖如斯的感觉。
      在infinity一段时间之后,我终于能和团队一起进军熔火之心了。十个强大的BOSS,以及无数的怪物,在四十个人的配合下一一倒下。在团队里,我知道了一个刺客要做的事情,那就是永无止境的对怪物的伤害,一个刺客在团队里的成功,是用数字来代表的。直到现在,我所运用的一切战术和对怪物的摧毁,都是在infinity里学到的。
      那时候,狂剑是团队的主力战士,永远冲在团队的最前面。而他的治疗者就是娜美,我常常在打怪的空隙,坐在娜美的面前,可是却终究无话可说。我是一个刺客,站在怪物的背后,一刀一刀,一刀又一刀,发泄自己内心的狂热。有时候,狂剑会和我聊天,说些无关痛痒的事情。
      狂剑:“怪物和你有仇啊?打那么狠?”
      很久以后,直到我成为公会首席刺客,也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原因。
      很多人以为,作为一个刺客,一个杀手,内心就该空无一物,没有感情,没有希望,没有明天,连暂时的生存都是死亡的预兆。
      其实不是,一个刺客拥有自己的爱情比拥有仇恨更有动力。
      而事实上,除了手上的剑,我一无所有。我只能不断的表现,不断的累计出我对怪物的伤害,才能让别人注意到我。我做到了,于是团队也会给我治疗,也是从那之后,娜美才慢慢地开始和我说话。一个刺客的成长,是孤独的,卑微的,但是坚持心中的信念,他一定会成功。
      那是很久之后的一天,娜美需要做一个任务,但是找不到人。当时我也没事做,在奥城门口PK练习。娜美看到了我,于是叫我帮助她完成。我当然乐意。
      目标是东瘟疫之地的一只虫子,体形庞大,会吐出致命的毒药。我站在虫子旁边,心里直冒汗。自从和团队进军熔火之心后,就很少独自面对庞大的怪物。
      我壮了胆子,潜行到虫子身边,偷袭,邪恶攻击,一套连招下来,虫子似乎安然无恙。我却中毒了。娜美在给我治疗的同时也给虫子以暗影伤害。中间我闪光消失了一次,叫娜美快跑,我在原地自己绑了绷带,然后娜美回来我们又再次开始轮番攻击。中间喝了不少的药水,在虫子死亡的瞬间,我感觉一切开始明朗起来。娜美看着我,轻轻微笑。
      然后我们骑着马,在空无人烟的土地上散步聊天。娜美看着天空,说:“小邪,想问你个问题。”
      “说啊。”
      “我觉得你像有什么心事。”
      “我?没,没什么心事啊。”
      “那为什么,每次你坐在我面前的时候,我都能看到你脸上满是忧伤?”
      “没有啊,我觉得很快乐。”
      “那你为什么快乐。”
      “因为我坐在你面前。”
      那一刻,我很想告诉她那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也不是幽暗城和奥格瑞玛,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但是我没有说出来,我觉得已经足够了,至少,我能看见她的微笑,她的温柔低头,以及安然而平和的步伐。
      回到奥城,狂剑和狂魔正在PK练习,我潜行跟着娜美走过去,然后突然显现出来嘿嘿地笑。狂剑和狂魔看到我们同时出现,都很惊讶很高兴。
      我们坐在小山上聊天的时候,狂剑在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一个东西悄悄送给娜美,是一个紫色的戒指,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当坐没看见,和狂魔丢色子玩,赢的人请吃美味风蛇,结果我赢了。我哈哈地笑:“情场失意,赌场得意啊。”娜美转过头来:“我就说你有心事嘛。失恋啦?”我说:“嘿,说着玩的,我,黄小邪,公会首席刺客,第一才子,女孩子都是景仰我,不敢追求我,何来失恋。”狂魔敲了下我的脑袋:“小弟,走吧,别发骚了,去买风蛇来吃。”
      我跳下山坡,到城里买了风蛇,走到城门转角的时候,突然心里一阵酸楚。每天都有很多人擦肩而过,有些成了朋友,有些成了恋人,所以我从来不放弃和人交谈的机会,但是当我面对她们的时候,却发现失自己去了表达的能力,于是就算是擦出了火花,也什么也不会发生。而娜美,也许就是我的点火石。
      出了城门,看到门口突然死了几个人。人们大声叫:“联盟的刺客来偷袭了。”


     
      几年前,联盟和部落共同抵御了燃烧军团的侵略。我没有见过那些岁月里疯狂的战争,但是我能想象部落和联盟并肩作战,一定是多么让人感动。自从燃烧军团的势力被抵抗削弱之后,部落和联盟之间的协议便随之荡然无存,艾泽拉斯大陆的人们在经历了燃烧军团的折磨之后,又迎来了部落和联盟的战争,并且来得更加艰辛而漫长。
      我在奥城门口没有看到狂魔和娜美他们,奥城门口满是猎人的陷阱和照明弹,每个人都紧张得不行,似乎稍不留神就会丢掉性命。
      这个时候会里的猎人阿卑罗王站在了我面前,说:“小心,站在照明弹里,联盟来了一队刺客。”
      我轻轻地笑。我知道,作为一个刺客,他们现在应该在离人群很远的地方,刚好能看到人们的动静,并且肯定为人们的举动而哑然失笑。也只有刺客,才能让人们如此的惊慌和感到恐怖。因为我是一个刺客,我最了解刺客。
      我潜行离开人群,我要去寻找这些阴暗的杀手。排骨在野猪农场旁边坐着吃面包,瘦得让人一看就觉得恶心的排骨,是公会里除了我之外的第二个强大的刺客。
      我走过去,坐在他面前,说:“看到联盟刺客没有。”
      “没有。不过我看到狂剑和娜美往这边跑,我就过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和排骨同时看见一个影子在野猪农场的后面晃过,于是潜行过去。一个暗夜精灵猎人正隐身在那里。排骨刚想冲上去,我拉住了他:“别动,是诱饵。”然后我上去用闷棍把猎人打晕。就在那一瞬间,两个隐身的刺客同时出现。排骨马上用致盲粉弄瞎其中一个的眼睛,我们两个人集中把另外一个贼给杀了。排骨还想把其他两个一起杀掉,我说:“走,他们人都该集中了。”
      转身回去的时候,我看到了娜美和狂剑,心里顿时觉得塌实了许多。
      这场骚动在日落的时候悄然结束,奥城门口恢复往日的平静。我骑在我的小马上,看到夕阳映红了每个人的脸,狂剑的脸,娜美的脸,排骨的脸,还有远处阿卑罗王的脸。
      娜美说:“我想买匹好一点的迅猛龙,但是太贵了。”
      我说:“我不奢求什么,我喜欢每天骑着我的小马,到处走走,看看。虽然慢些,但是沿途的风景会看得更仔细。”
      狂剑笑着说:“你呀,就是没什么理想。娜美,买马的事,过两天我帮你搞定。”
      从那天开始,提尔之手多了一个日夜辛苦的盗贼,在一个一个怪物身上偷取少量的银币。他相信,一点点的银币,慢慢会成一点点的金币,等到金币足够的时候,他就可以为她买一只可爱而迅捷的迅猛龙了。当他每天在提尔之手辛勤偷盗的时候,他很多次想到自己小时候在丧钟镇生活的日子,一个人孤独而寂寞地生活。不同的是,在丧钟镇是没有追求地重复做任务,与怪物做斗争;而在提尔之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的目的。
      随着身上的金币与日俱增,提尔之手的太阳也越来越明亮。也许这是心理作用吧。
      那天,我怀揣了足够的金币,叫狩猎去帮我买一只迅猛龙,因为我在巨魔族的声望不够,那里的人是不会卖龙给我的。狩猎拿着钱看了我半天,问我买龙做什么。我说,帮别人买的。
      当我拿着召唤迅猛龙的号角站在娜美面前,想给娜美一个惊喜的时候,她正骑在迅捷迅猛龙上看着我微笑。我说:“娜美,你给了我一个惊喜。”
      娜美说:“什么惊喜啊?”
      我转过身,轻轻地说:“你骑的龙啊,真好看。”
      娜美笑了:“真的吗?哈哈。上午狂剑给我买的哦。”
      我说:“狂剑真是好啊。”
      娜美骑在龙上在我身边跑了几圈,说:“是啊。你也该去买个好看的马哦。亡灵战马很漂亮的。”
      我当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也许,我真的该给自己买一匹亡灵战马的。我摸摸包里的迅猛龙号角,周围一切都安静下来,只有风吹过的声音隐约可见。落日的黄昏,一切都变得寂寥。
      那天,奥城门口多了一个自言自语的疯子,骑在小马驹上原地转圈。你可能听到他给自己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也许没有。
      
      睁开你的双眸
      开始迎风行走
      孤单总有尽头
      忧伤不会永久
      或许曾经拥有
      却使你忧愁
      
      伸出你的双手
      寂寞总有出口
      烦恼总在身后
      时光不会停留
      那是昔日的温柔
      就让它随风吹走
      
      你该拥有自由
      风一样自由
      告别温柔的守侯
      徘徊在奥城门口
      找一个理由
      让自己接受
      
      你该拥有自由
      阳光陪伴左右
      接受朋友的保佑
      幸福总会回首
      在杜隆塔尔的山头
      大声地吼
      我要我的自由

      那天,这些无聊的句子,被一个人听见了,悄悄地记了下来。这是后来我和泪雨和团队一起去地下城的时候她告诉我的,当她听到这些句子的时候,总想起一些往事,淡淡地觉得忧伤,但是却充满希望。
      后来我把迅猛龙号角便宜卖了,再辛苦做了很久的挖矿工人,给自己买了一匹很漂亮的亡灵战马。

     




      东泉谷有一座很高的山,从上面放眼望去,可以看到茫茫雪地和无边无际的天空。传说很多人在这里做了永久的告别,然后跳到山下,从此离开了艾泽拉斯。我很想到山下,去看看那里有多少尸体,去见证那些天长地久的誓言。我给这座山取了一个名字:密斯山。Miss,丢失,遗忘。
      东泉谷的雪路两旁,雪人在悠闲漫步,奇美拉怪兽安静地飞翔,很少见到行人。我常常一个骑着马,穿过东泉谷,去密斯山上想一些事情。其实有些事情永远也想不通,就算想通了,也是在给自己找一个逃避的理由。就像我,就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是一个刺客,华丽的法术我永远学不会,不会召唤宠物宝宝,只能站在怪物的后面捅它的屁股。
      在密斯山上,我常常想起小时候在丧钟镇的日子,虽然孤独,却没有那么多烦恼。在奥城自从离开那里,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不知道铁匠铺那有节奏的声音还有没有继续,天空是不是依然低矮阴暗。有些地方一辈子只能生活一次,有些人一辈子只能相遇一回,而一辈子不能丢掉的,就是回忆。我在密斯山告别了我的朋友菲仙,一个强大的魔法师。我们站在山顶大声地喊着:再见,美丽的艾泽拉斯,再见,亲爱的朋友们。声音回荡在东泉谷空旷而寥寂的雪地,不知道有没有人听见。我看到菲仙流出了泪水。往事一幕一幕重现,我们说过的话,唱过的歌,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也许是淡如水的朋友,但是那些岁月里的征战,那些并肩作战的日子,将在我的回忆里变得悠远而漫长。那时候,我觉得我告别的不仅仅是菲仙,我觉得我也告别了所有的人,告别娜美,狂剑,狂魔,告别了菠萝,无证,垃圾战,告别了许多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给我勇气和未来的朋友。
      从此以后,菲仙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怀念他,我手里的刺杀之刃,就是我们在地下城斯坦索姆的时候他送我的。直到我有了无面者之牙,才把刺杀之刃放在银行里。有时候看看,就会想起他。
      即使一些人们在悄然离开,公会也一天天地强大,进军黑翼之巢的计划也在慢慢进行着。而和联盟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尖锐。南海镇也经常出现小团体斗争的场面;提尔之手也经常出现两个阵营的刺客暗杀的情况。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而我们还是在一起,很多很多人,比如古惑家族的笨笨大哥,声音甜美的妙妙,还有猥亵男垃圾战,王牌猎人百式零飞翼,我爱过的娜美,大哥狂剑,还有强大的法术师狂魔还有内酷,好多好多人,我们一起,为了梦想,为了有一天,我们能站在黑石之颠,俯视天下,傲视群雄。infinity消失在艾泽拉斯之后,我常常翻看那些旧日的照片。看到笨笨带着红帽子的样子很可爱,我的贼大哥,往日的样子是很丑的。
      后来,当我穿上夜幕杀手,蒙着脸穿行在人群的时候,即使我身上穿着价值千金的衣服,却并不感到快乐。那时候,我们在一起,快乐,彼此关心。我记得战士星辰的全身装备在他睡觉时被一只狗偷走之后,我们通宵地帮他在地下城收集装备,那个时候,我真羡慕他,有这么多人帮他。我当时也在想,如果我的装备也被狗偷走之后,会不会有人来帮我收集。只是后来,星辰,我们公会的首席战士,却在他的野心中背叛了我们,带起他的心腹,另起炉灶。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也许中间有太多的误会,但是那一次的分裂,我想,就是后来公会分裂的导火线。
      上帝给我们安排了无数次的死亡,为部落而死,为自由而亡,可是为什么,却不能为爱死一次?每当在一群人里看到娜美,看到她安静如水的脸庞,举手投足间总是透着一个牧师特有的气质,圣洁而高雅。
      一个阴暗的刺客配不上一个神圣的牧师,就好像我的破匕首配不上你的祈福。
      我的心事无与人说。我以为孤独是一个刺客才会有的,可是好多次,我都看见狂魔站在奥城的拍卖行的房顶上,同样孤独无助的样子。我爬上去,和她聊天。我们的脚下,是匆忙的人们,为了自己的一切辛勤奔波。
      “为什么在这里?”
      “无聊。”
      “为什么无聊?”
      “因为无聊。”
      有时候,我会发现我的问题毫无意义,并且为此感到无比沮丧。
      “小邪。”
      “恩?”
      “我觉得你很不快乐。”
      “恩,很不快乐。”
      “为什么不快乐。”
      “应该不快乐。”说完这几句,我们一起笑起来。
      “小邪,说说吧。”
      “说什么?”
      “你的心事啊。”
      “我没心事。”
      “呵呵,娜美。我知道你喜欢她。狩猎给我说你曾经为她买过迅猛龙。还有你看她的时候,你那种眼神。”
      那天,我知道了,狂魔喜欢狂剑,而狂剑喜欢娜美,但是娜美呢?狂魔没有告诉我。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狂魔说,“爱不属于胆小的人。”
      “你虽然说了,你胆大,不也不属于你吗?”
      “小邪,许多事情,做了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去做,就一定不会成功。”
      那天,我和狂魔一起看到了奥城的夜晚消失,太阳缓缓地从大楼后面升起来。
      和狂魔告别的时候她说了一句话:“小邪,从夕阳落下的地方,等待朝阳升起来。”
      我突然想起,自从我来到艾泽拉斯,还没有好好的看过太阳升起和落下,原来它是那么美丽。

     



    故事讲得太长,连自己都会疲倦。于是很长一段时间,我选择了沉默不语,我常常拿起菲仙送给我的刺杀之刃,常常翻看infinity以前的照片,奥城门口依然可以看见美丽的阳光,人群依旧来来往往,有些事有些人却注定要消失,相聚和离别从来就没有征兆,一切都在不经意之间土崩瓦解。

    那场大战,就是在刺客的挑逗下悄然诞生。那天,部落的几个强大公会聚集在暴风城,我看到了有史以来最绚丽残忍的画面。法术师华丽的冰雨一直从城门下到了城里,刺客潜行偷袭,人们惨叫着倒下去,死亡和重生不断上演。联盟顽强的抵抗部落的攻击,尸体骸骨堆满了整个暴风城。我和公会的刺客还有德鲁依组成的死亡小队潜行到皇宫里面,准备偷袭他们的领袖。我记得那时候有笨笨,飘影,花郎,那时候公会最强大的刺客都在。但是联盟猎人的照明弹让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战斗到午夜才结束,世界依旧,而地上的尸骨,也终究会消失不见。

    联盟的反攻就在第二天晚上。在记忆中,那也是整个infinity公会最后一次并肩作战。那是寂寞的奥城最后一次繁华,猎人的照明弹和法术师的火雨照亮了夜空,明明灭灭中我看到狂剑拥抱了娜美,然后一个冲锋冲向敌人,这个时候我侦察到了猎人的陷阱,刚要叫,却失去了声音,那个瞬间,狂剑被乱剑射死。我看到他转头微笑,一如从前。娜美的眼泪,也悄悄的流了出来。

    我常常想起狂剑在我遇难的时候冲向怪物的瞬间,想起娜美在人群里孤单的身影和淡淡如水的笑容,想起我们在一起吃东西聊天的从前,infinity在不经意的瞬间消失在我们的世界,一个让我们依靠的公会,一个曾经让我们自豪的公会就这么永远不见。

    笨笨走了,狂剑走了,阿卑罗王去了情谊公会走了,狂魔彻底消失了,菠萝也再没有出现过。就这样散了。

    后来,后来怎么样了呢?

    我想快点讲完这些故事,好好的休息,因为我觉得自己很累了,真的累了。这个世界没有明天,没有希望,没有惊喜,人们勾心斗角,争强好胜,欺骗和漫骂在奥格瑞玛的上空蔓延无止蔓延。而我想起在丧钟镇的日子,虽然无趣,但是却平淡如水。

    自从infinity解散后,一些熟悉的朋友又一起组织了家园公会,希望给infinity的朋友一个可以相聚的地方,虽然有些人再也回不来了。

    但是一切都很好,一大群人依然在一起,有说有笑,就这样长长久久吧。

    后来,我和靓妞回到了丧钟镇,又听到了铁匠铺里有节奏的敲打声。那天下起了雨,雨中漫步的感觉很好。我拉住靓妞的手,雨落在我们的身上,落在我们的手上,头发上,一切潮湿起来。

    也许你知道了,这就是结局。我常常给靓妞讲起过去,讲起娜美,有个人愿意听我唠叨,我想,这足够了。

    有时候我们也去密斯山,就这样坐着,彼此无语,雪海茫茫中,没有誓言,只有此时的相依。

    我不再做一个刺客,每天拿着矿工锤和靓妞一起在艾泽拉斯到处走,我挖矿,她采药,从此见证了艾泽拉斯大陆真正美丽的平和。

    有一天,靓妞正在一堆草药和瓶子前忙着炼制草药的时候,我躺在杜隆塔尔的猪圈里呼呼大睡。然后做了一个梦,梦到我左手抱着娜美,右手抱着靓妞,左亲亲,右亲亲。醒来的时候,口水把猪圈全打湿了,靓妞正拿着活根草搔我的鼻孔,在阳光下,她的笑容虽然还有亡灵特有的冰冷,却让我感觉温暖。我现在有一个靓妞,不是狂剑的,也不是你的,想起来我就咯咯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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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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